愛牠?不愛牠?都請先尊重牠
 
張至寧(台大哲學系研究生)
 

 

        常常聽到人說:「如果你愛狗,請不要買狗!」

        我總是想著:嗯!然後沉默……

        的的確確我是認同這句話的,可是總是覺得若有所失。

        偶爾我會加上一句:「是啊!妳在寵物店、狗販那兒看到的狗是很可愛,可是你知道那只是繁殖場裡少數培育成功的例子在純種狗的迷思下,不知道有多少畸形狗(或帶有尚未外顯的遺傳缺陷)產生;然後,繁殖場裡的種公、種母,牠們悲慘的情況你又知道嗎?所以別買狗吧!甚至別在寵物店內逗留,市場小了,或許繁殖場也會小化;如果你真想養狗,去養隻流浪狗吧……

        這些話我並不常說,特別在已經買了狗的人面前;一方面是因為逝者已矣,未必有來者;另一方面,用消費制衡生產畢竟需要一定的量才能奏效,以台灣今日的情形來說,這種制衡作用恐怕短期是不會出現的,那麼那些商人眼裡"年老色衰"的狗,下場又如何呢?

        我有時會想起以前赴公車站必經的一家狗店,不知是經營不善結束營業還是遷移,那些哈士奇怎麼了?飼主還養嗎?或者早已淪落街頭,抑或有著更慘的遭遇?

        我不知道。因此有時聽人說起他買的狗,我沉默著。心想:那就好好待牠吧!

        雖然,我或許該附帶一句:「繁殖場的狗,無論種公、種母、幼犬,常常很悲慘,以後別買了吧.......

        至於我若有所失,是因為總是遺憾,即使對狗沒特殊情感,甚至不愛狗,也該抵制買狗一事吧!

        為什麼總是要將動保人士、關心流浪動物、經濟動物和對狗有特殊情感連結在一塊?彷彿在說:你們這些高喊尊重,乃至愛護動物的人就是沒體會過被狗追、被狗咬的經驗;你們高喊尊重動物是因為你們對動物有特殊情感。隱隱暗示著:我就是缺乏那種特殊情感,所以對不起,我做不到也沒必要關心乃至踐行某些相關事務。

        在還沒養狗之前,我常對朋友戲稱自己是張婆好狗,就像古代那個葉公一樣,多麼多麼地愛慕著龍,有天龍心大受感動,前來拜訪,葉公倉皇而走...…

        我愛看我家附近屋頂上的貓嬉戲,卻常常在陽台洗衣時害怕牠跳進家裡;我好愛好愛透明突著大眼的壁虎兄弟姊妹,但牠若爬到我的手上,我一定覺得噁心急忙甩開(雖然膽小謹慎如牠,是不可能這麼做的,如果真有這種情形,牠也會比我早嚇死)

         學會對各種形式的生命尊重,並不一定非得喜歡那些生命,甚至喜歡到與之相處甚歡不可......

        如果同意不同生命形式在一定程度內具有同等受尊重的權利及價值,我要說,尊重各種生命形式,並維護其不受不適當的對待;這是正義問題,而不是你喜不喜歡、討不討厭狗貓牛羊的問題。

        的確許多動保人士都是深愛某些動物的人,但是並非所有動保人士都是對特殊動物有特殊情感的人,更不是說就讓那些對動物有特殊偏好的人去爭取吧,不關我的事,我又不愛狗貓牛羊,那跟我有什麼關係?!我甚至該忠於我討厭動物的感覺,不理不睬牠們的任何遭遇,甚至把討厭的情緒發洩到牠們身上。

        你喜不喜歡是另一回事,你有沒有權利對牠做某些事是另一回事。你可以討厭某個莫名其妙對你出言不遜的路人討厭得要命,因此有權揍他嗎?你可以不必對小學生放學路隊裡一個受其他同學嘲笑推擠而哭泣的女孩有特殊情感,甚至意識到可能她還是個平時專愛說同學壞話、到處扯人後腿以致惹人厭的女孩,因此就不必制止其他小學生的推擠嘲笑嗎?

        有人說:「不一樣!狗會咬人、會到處大小便,又髒又壞。」

        我也被怪狗咬過,之後見到牠吠(罵啦!)得比牠還兇......可是我還是對其他的狗、初次見面的狗保持友善。

        狗也有性情溫和的狗和性情激烈的狗嘛!有的和人親近、有的攻擊性強;又不是全世界的狗都一個樣,全都亂吠亂咬人!

        我總說:「就像人,你不會因為在路上遇過扒手、色狼、暴力分子,就說全世界沒一個好人吧?你不會因為曾經出過一個陳進興,就說全世界沒一個好東西,全部抓起來殺掉吧?」

        你可以警戒謹慎提防,不代表你不能賦予一丁點的信任;你可以牢記被欺負的教訓,卻不是用來普遍化「所有那一類xxx都不是好東西,我要好好替自己討回公道。」

        我想起住家附近有個男子,每次看到我和狗打招呼就說:「你別不知道厲害,會咬人的咧!畢竟是狗啊!什麼時候獸性突然發作咬你一下你怎麼辦?」

        「我知道,可是......

        「你知道狂犬病是怎麼回事嗎?我叔公就是被狗咬感染狂犬病死的,......我親眼目睹他怎麼死的......所以我一看到陌生的狗來這一帶,如果不是有人養的,我就會拿棍子作勢要打,把牠趕跑......

        我在心底嘆息。可以理解他為什麼對狗有敵意,某些幼年成長記憶對信念的影響力是很強的;可是,台灣今日要造成狂犬病大流行還不是太容易呢!多年前農委會曾因不當發佈狂犬病疫苗缺貨之消息而為動保團體詬病,因以當時普遍衛生習慣及狗隻健康情形判斷,並不可能爆發狂犬病大流行,而農委會自身作業問題導致狂犬病疫苗短缺,卻急於發表狂犬病疫苗缺貨訊息,引人不當聯想而有棄養犬隻情形發生,恐難辭其咎……狗的確可能有時會獸性大發,但這和狂犬病是兩回事呀!也不必看到就趕、就兇吧?!

        「可是......

        「我上次把一隻癩痢狗打殘廢,牠就不敢再來了!」

         這一次我不再說話了,那句話怎麼說的?「斯人不可與言矣」?一個帶有頑強信念與普遍仇恨的人,又怎會把我這他眼裡後生小輩的話當話來聽呢?

        回到家忍不住嘀咕,「竟然有人把打斷流浪狗的腿當作一件值得驕傲的事!......

        那以後我親眼目睹過一次他拿傘揮打一隻默默在路上小跑步的狗也不知是被打著還是嚇著,那狗尖聲ㄍㄧㄞ了一聲,狼狽而逃;我狠狠瞪他一眼表示抗議,他視若無睹......

        一隻親近人的狗莫名地被打幾次,且看牠會不會變成一隻對人有敵意的狗;某些狗(縱非全部)的兇狠,也是人「造就」的吧!

        至於有些狗隨地大小便,髒則髒矣;但那些隨地吐痰的人乾淨到哪裡去?抓去關?沒人領回就「安樂」死(括起來是因為我一點也無法認同那叫安樂死)

        有些排泄物還是家犬、甚至小孩子的產物呢!

        解決問題可以有很多方法,動輒痛毆、誘捕、囚禁、「安樂」死,是因為從來就不曾正視其他生命也應當尊重、也是地球上的居民,牠們至少有最基本的生存權利.…..

        如果是人,想像今日全世界所有馬桶、衛生下水道等一夕間全部消失,更糟的是所有人腦中都不復存在這些設計的記憶。但排泄仍是人基本需求不是嗎?假使人隨地排泄,髒則髒矣,你想的卻決不會是:抓起來,一段時間後殺掉!而是如何解決衛生問題。

        想都不肯想,不從狗性來利用並謀求解決之道,抓捕殺戮,是逃避而不是解決、是不夠正視其基本權利。

後記

        日常閒聊起其他動物的事,常常聽到「某某地方有賣可愛的小狗小貓,想買...…」、「我買了一隻xxx,長得好可愛呦!」儘管有時我選擇沉默微笑以對,內心卻隱隱作痛。對我而言,每一種生命形式、每一條生命都應該受到基本的尊重,你可以不喜歡,卻不能任意傷害;你可以因著那條生命的某些內在或外在特質有特殊喜愛、偏好,但是當對她//牠所受不當對待而抱不平、爭取權利時,希望理由是「因為這是你應有的權利」、「因為你不該被這樣不當的對待」,而不只是「因為你好可愛」、「因為我愛你」。

        這麼說並不是否認愛的重要性,缺乏愛與願意設身處地為對方感受苦與樂的「尊重」嚴格說來是不可能的,那最多只是形式上的「容忍」,仍可能傷到對方;但是,不先學會尊重對方之為生命的價值,就算有愛,又能愛得深刻與適切嗎?當對方吸引我的特質消失,我對她//牠的特殊愛好不再,難道我就不該站在「ㄊㄚ」也是一條命的角度來想,維護「ㄊㄚ」應有的地位及對待,並為「ㄊㄚ」所受不當待遇感到義憤嗎?

        所有改善生命受苦情形的努力都是值得尊敬的!個人只是認為,這樣的努力若僅及於現實苦難的解除或暫緩,固然是急迫、相當重要又有意義的工作,卻永遠無法避免任意戕害生命的情事發生;如何在治標之外,尋求對生命意義與價值的反思、學會對生命的尊重與疼惜,恐怕是更重要的治本工作,也是個人與社會的共同責任。

 
 
 

引用:http://gaia.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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