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毛膏逾半不合格 小心愛美變過敏

更新日期:2010/04/20 18:19  

(中央社記者王鴻國台北縣20日電)台北縣政府衛生局今天公布市售除毛膏抽驗結果,6種除毛膏含藥成分卻未申請藥品許可,被要求立即下架。衛生局還提醒愛美女性使用前應先測試,避免愛美不成反而過敏受傷害。

 

隨著氣溫升高,女性紛紛穿起細肩帶及短裙外出,展現身材,也使得除毛膏等脫毛產品熱賣,甚至有不少除毛膏成為網路上熱門詢問商品。

 

藥物食品管理科長王淑芬指出,日前前往各大藥妝店抽驗具除毛或脫毛效果產品,抽驗11件,有6件被驗出含硫醇乙酸鈣(Calcium Thioglycollate)成分,卻未申請藥品許可證字號的產品,不合格比率約為55%。

 

她說,部分除毛膏中含硫醇乙酸鈣,可有效阻斷毛髮跟皮膚上的連接,但也可能刺激皮膚造成灼傷及水泡等嚴重傷害,因此被行政院衛生署列為藥品管理,上市前需申請藥品許可證字號,並標示所含劑量及用法、用量,使用前最好先塗抹小部分皮膚,測試是否會過敏。

 

她表示,不合格的除毛膏分別是Neet進口除毛膏(加強型)、Neet進口除毛膏(一般型)、Neet進口除毛膏(敏感型)、鳳梨酵素淨毛膏、帕瑪氏臉部毛髮霜、帕瑪氏NO Blade毛髮霜。衛生局已要求販賣處所下架,並依違反藥事法處輸入或製造業者新台幣3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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